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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推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
——洪江市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管理中落实以人为本
作者:江义顺  发布时间:2010-08-20 10:00:48 打印 字号: | |

“以人为本、与人为善”是我院的治院方针。这八个字从字面上看浅显易懂、言简意赅;但却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涵;是管理者的一种领导方式和理念。  

科学发展观提倡“以人为本”,人是主题文化的实践者,又是文明的创造者,因此把“以人为本”列为问题之首。以人为本”的直接解释是以人为根本"严格意义上说,“以人为本”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的管理,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围绕着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展开的以实现人与单位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近两年来,我院在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首先,以改革用人机制为重点,激活用人机制。院党组更新用人观念,从过去那种只局限把管理层作为人才开发和使用的用人观念中解放出来,转变为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和不拘一格提拔年轻有为、政治坚定的法官上来。根据我院实际,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专家型法官、复合型法官。将干警的提拔与政治、业务素质有机结合,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鼓励自学成才,对自学成才的给予奖励,将培训学习经费支出纳入年初财务预算,并给予时间安排。在全院掀起了一股读书学习浪潮,使未经全日制国民教育的法官能够有机会充实自己,把实践经验与理论 结合起来,以适应复杂的审判工作;使高学历的法官在学习实践中磨练,为早日成为专家型、复合型法官而努力。现在我院正初步形成了比、学、帮、赶、超,苦练内功的良好风尚。其次是加强管理、细化制度,全面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真正落到实处。我院党组按照公正性、明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标准,经多次向全体干警书面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汇编完成了《洪江市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第一辑。基本形成了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突出了制度的文化内涵和人性化特征,强化了制度的激励、惩戒和导向功能,使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第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经费修建了“法官之家”、“司法警察之家”,添置了业务书籍、政治书籍、历史名著;购置了乒乓球桌、台球桌、象棋、围棋等文体器材。干警在闲暇时可以在“家里”放松娱乐、充电、修身养性。通过管理更新,制度创新,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使每位干警都以饱满的热情为法院建设做贡献。

孟子曰: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于与人为善。“善”指赞成人学好,现指善意帮助人。“与人为善”是构建和谐的基石;但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院党组对干警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爱护、理解、支持、帮助。对个体而言,由于每个人的出身、家庭、教育、成长环境等因素不同,应根据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关心、爱护和帮助他们。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充分信任和理解。才能把个体集合到整体利益利之中,形成合力。“与人为善”,对管理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职级待遇,还包括家庭、子女问题。我院党组真心诚意的关心每一位干警的生活,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积极向党政部门呼吁、反映法院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请有关领导来法院调研,便于领导全面了解情况,并在决策中予以考虑。2008年、2009年两年时间我院共解决干警正、副科级待遇8人,比过去 5年的总数还多。针对部分干警家属下岗多年及子女就业问题,院党组主动与各部门协调,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经过努力部分干警家属实现了再就业,子女得到了安排。解决了后顾之忧的干警们放下了包袱,紧紧的团结在院党组周围,思想上积极向上、工作中争先恐后。院党组每年春节都要亲笔给干警家属书写“慰问信”,感谢他们为法院工作的默默奉献,并恳请她们关心、理解、支持法官的工作,当好法官的义务廉政监督员。这些都是我院立足“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的真实写照,他把每一位干警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了一股不断的绳,成为我院欣欣向荣的政治保证。

  通过近2年的实践,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我院调解工作、法庭工作在今年3月份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司法绩效、司法警察等工作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我院踊现出了全年无上诉案件的零上诉法庭和无判决案件百分百调解法庭  2年来无新曾上访案件,今年1-5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6%。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作者系洪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江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