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队伍,是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刑事案件开庭押解、值庭和法庭警戒、实施拘传、拘留、扣押、查封和协助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执行者,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技能、心理素质和过硬的身体素质。因此,其训练工作应该是常抓不懈。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作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的训练工作,一直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这一薄弱环节的存在,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使其很难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保障及执行工作对司法警察所提出的要求,制约着其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笔者就其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存在的问题
司法警察的训练工作是一项经常性、艰巨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工作,训练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判服务保障及其它职能的发挥,各级人民法院在积极开展训练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上进行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工作,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从现实情况看,司法警察训练方式还存在一些弊端和薄弱的环节。据笔者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调查了解,其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重“新警”训练,轻“老警”训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对新入警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对新入警人员的培训,均能按照训练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入警”训练。但对“老警”的训练,却普遍存在有认识上的偏差及实际训练中的懈怠现象。有的认为“老警”已经基本掌握司法警察的基本技能,具备了司法警察的基本素质,只要其工作责任心强,则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有的认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比较单一,只要掌握了“五个规则”即能完成好工作。
2、重“达标”训练,轻实际效果
《人民法院训练大纲》从年度训练时间,训练课目,目的要求、内容、标准及考核方式均作了详细规定,为司法警察的训练提供了依据,司法警察总队,支队每年一次对辖区司法警察的全面考核验收,亦对完成大纲规定的训练时间,参训人员及测定训练课目成绩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而对于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训练到考核,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衡量一支司法警察队伍是否训练有素,应该着重看它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与实际效果上。如果仅限于完成“大纲”规定的时间与内容,甚至还打点折扣,不是高标准,严要求地组织培训,将严重阻碍我们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的提高。
3、重业务技能训练,忽视心理素质训练
在法警的训练中,对队列、射击、擒敌拳等业务技能方面的要求已经摆在了应有的高度,而忽视了法警的心理素质训练。目前死刑都是由法警执行,重大执行活动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参与。笔者认为心理素质对法警执行各项任务非常重要,因此要更加从心理素质上注重加强对法警的训练。
4、训练形式老套,缺乏吸引力
目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都呈现在表面上的一些东西,如:队列、射击、擒敌拳、跑步等,都是年年训练的现内容,使大家没有新鲜感,特别是对老司法警察来说更加是枯燥无味。因此很多司法警察把大队组织的集中训练当作是休闲度假的好时机,有的干脆找理由拒绝参加。
5、考评缺乏激励机制
在考评的环节上,有规范的评分标准与应达到的目的要求但却缺少相应的奖惩举措。
二、加强和创新司法警察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发[2005]3号文件,向各级人民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大纲从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训练的基本任务与原则,训练的对象与时间,训练课目的设置、内容、目的要求与考核均作了较为细致详尽的规定。旨在全面推进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保障庭审安全的能力、执行生效判决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公正执法树立形象的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首先是司法警察工作面临视野的拓展和领域的延伸。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也将面临一些新型的工作任务,如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开庭、重大执行活动和应付突发性事件等,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积极参与。作为人民法院重要组织力量的司法警察,面对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加强正规化训练,不断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以顺利履行日常业务职能和应付司法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对在押人犯逃窜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对群体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和控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采取极端暴力行为的处置和防范等),是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也是法院队伍建设中一项艰巨的任务。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同样面临着新的考验,比如该如何更人性化地执法,如何使用新型警用装备和通讯工具等等,这些都对当前的司法警察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训练工作作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提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载体,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为动力,始终坚持全员练兵、全面练兵、岗位练兵和科学练兵,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和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推进训练工作的发展,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
三、对司法警察训练的建议及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最后都集中到人民法院,老百姓都希望人民法院最后给自己一个公平、公正和公道,可一个案件是很多因素决定的,个别案例可能与当事人的希望有差距,会造成心理不平衡,容易做出极端的举动,如永州零陵区法院事件。因此对司法警察工作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只有通过刻苦训练,才能达到“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目的。笔者就司法警察训练提以下建议和想法:
1、希望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和审判工作一样重视常抓不懈。
司法警察是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辅助和保障作用的法律职业人员。司法警察队伍的工作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和服务对象,司法警察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样,都是法院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职能角色来看,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队伍,肩负着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和参与执行、协助执行等其他重要任务。从法治社会所遵循的专业化分工规律看,在现代化的法院组织结构和法院职能中,现代化的司法警察队伍须臾不可或缺,它是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2、创新训练组织形式,形成经常性的训练制度。
法院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内容重新归纳为体能训练、队列及擒拿格斗训练、警用装备训练、射击训练和其他训练等五项,其中其他训练又包括心理素质训练、通讯工具及安全监控设备使用训练、野外生存训练、创伤急救训练、综合战术训练等。灵活运用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科学的训练方法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训练效果。几年来,我们先后总结出了集中训练,分批轮训,对抗训练,以工代训等训练方法,对专业性较强的训练课目采取集中强化训练,逐一过关;及采取多类性质设置情况,分组对抗训练;对值庭、执勤等课目,采取观摩实习、示范引路,以工代训等训练方法,使训练既有真实感又有规范性。法警训练内容多,工作任务多,人员业务和身体素质又参差不齐,在训练时间、内容及方法上不可能搞一刀切,必须因人而异。在训练时间上,既可集中短期时间全训,也可抽出每周一、二个工作日时间训练,还可组织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拓宽训练方式,积少成多,遂步提高。在训练的方法上,采取全训和轮训、分散与集中、自学与铺导相结合以及能者为师、以老带新、以点带面的方法进行,确保训练时间、内容落实到实处。
3、不断创新训练形式,以赛代练。
建议法警支队每年组织以大队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如: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拔河、射击等,这样可以增进友谊,增加凝聚力。从医学和心理学上分析,打一场蓝球赛相当于跑5000米长跑,而且心里感觉轻松,不知不觉得到了锻炼。笔者所在的洪江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今年组织的封闭式训练期间,在训练业余时间里,以班为单位开展了羽毛球、拔河及射击比赛活动。大家的兴致非常高,收到很好的效果。活动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这一活泼生动的比赛活动活跃了训练业余生活,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互动平台,营造了团结向上的氛围,并表示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团队意识,营造团结互助、和谐的工作环境,共同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向前发展。笔者还认为可以采取户外拓展等形式来提高司法警察的身体素质。组织全体法警开展户外拓展训练,通过集体木鞋、信任背摔、过沼泽、穿电网、空中抓杠、空中断桥等项目的训练与竞技,可提高队伍的心理素质和团结协作意识,增强警队的凝聚力。
4、强化司法警察的心理素质训练。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司法警察必备的素质之一,其很早前就已经纳入了公安机关录用警察的考试范围,与体能和业务知识并重。司法警察在业务技能、身体素质训练的同时也要加强心理素质训练,遇事保持冷静,学会释放压力,并建议在录用司法警察时增加心理素质测试内容。
5、除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外,应该实行“三个必考”制度。在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推动训练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在全体法警中全面实行“三个必考”制度,为训练课目制定严格考核评分标准,每一个训练课目都必须经过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年终统考,形成链式考核机制,使干警始终保持着一种责任压力和训练动力,养成训练的自觉性。
6、落实奖惩措施,健全训练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健全目标责任制,把训练与目标管理、业务工作考核、干部考察等结合起来,严格要求,严格考核。训练不达标的单位,不能参加立功、评优,并要限期纠正;对在训练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法院要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警察的练兵积极性。二是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对训练情况,包括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训练保障、练兵效果等进行评估,落实奖惩措施。三是建立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工作台账和各部门建立干警岗位练兵的个人档案,把每个干警的工作实绩、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情况记录下来,作为干警考核、评比、晋升的重要依据。
(经过我们对司法警察训练的实践,今年来,我院法警大队共押解72次,押解人犯77人,参与执行11件次,处置突发事件5件次,送达法律文书2次,接受上级法院和本市政法委统一调警8次,共计出警359人次,未发生意外事故,有力的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各部门的高度赞扬。尤其是在今年“6.29”事件中,我大队黎建华、张松、蒋青林三同志充分显示了司法警察训练有素,能打硬仗的作风。面对危险、复杂的局面,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在最关键的时刻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成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