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人民法院实施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担负着值庭、押解、看管、送达、执行死刑等职能,并参与对判决、裁定财产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实施,参与对突发事件的处置等职能作用,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的其它部门服务。因此,人民群众对我们司法警察的期待和要求比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更高,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逐渐趋于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警察的工作也有了新期待和新希望,那么如何才能在新时期里履行好法警的职责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增强政治职能信念。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首先要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信念做保障。因为我们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我们也会接触一些不良行为,在金钱、权势和利益面前,有极少数同志曾经打过败仗,有一些同志见异思迁,不安分本职工作,有一些同志嫌法警工作艰苦、清贫等。有少数法警认识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法院工作应以审理案件为主,法警工作只是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思想上存在着自卑心理,觉得比法官低人一等,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坚定信念,明确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性的职能。从科学发展观先进理论的高度,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问题,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提高拒腐抗变能力,树立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的观点,增强法警工作的使命感和神圣感,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提供思想上的保证。
二要强化素质养成,规范职务行为。作为这支队伍的一个细胞,我们每个司法警察素质的高低,都可以影响到整个队伍的保障能力和职能作用发挥。因此,我们要强化素质养成,文明规范执法。一是培养奉献精神,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增强全局观念,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警务保障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三是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夯实文化功底;四是加强警务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提高职业素养;五是加强应付突发事件、暴力抗法事件的训练与演练,以适应当前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
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作为法院司法警察,我们必须要时刻铭记文明规范执法准则,养成良好的职业风范,强化廉政自律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着力解决自己在执法过程中不严谨、不规范、态度差、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培养严谨高效的良好作风;着力解决自身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纪律散漫等问题,保持规范、热情、文明的职业风范,规范自身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要树立服务意识,甘当审判绿叶。在我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摆正好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听从法官的指挥,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明确法官在审理案件或执行案件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司法警察所履行的职责固然也是法律所赋予的,但它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总之要明确,法官是主角,我们司法警察是配角。
在审判工作中是这样,在执行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单纯的认为司法警察反正是配角,无非是站站场子,摆摆样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鲁莽地认为既然执行活动带有强制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就应当使尽手段,直接干预。我们司法警察在执行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法官的各项指令,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安全防范工作等,以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圆满完成。每一名司法警察都应当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拓展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因此,我们司法警察只有立足“服务”,当好“绿叶”,才能履行好法警职能。
在当今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我们司法警察更要义不容辞,身先士卒。只有转变观念 、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服从大局、甘当审判工作绿叶,我们才能从根本上履行好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不辜负时代的期待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