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县级市的基层法院,按照审判与管理职能分离的原则,于2007年初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5年的运行形成了“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中心,立案庭负责流程管理,审判监督庭负责质量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判纪律的执行”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密切配合的审判管理模式,使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模式中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整个审判管理体系的中心,是管理的枢纽,上对院长、审判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整合。其职责包括:对本院案件审判流程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组织对本院案件质量的检查工作;采取信息、通报等形式反映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措施,组织推动审判管理改革工作;开展对审判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协调有关审判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模式中立案庭的职责
立案庭负责审判管理工作的流程信息管理,定期对流程各阶段和环节是否按期完成进行统计汇总,供审判管理委员会决策,其自身在案件流程环节中的工作也纳入管理、监督的范围案件。因为案件进入人民法院后,首先由立案庭接收,案件的受理、审查、立案均由其负责,收案的数量及个案的立案的时间等,立案庭也最为了解。
三、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模式中审判监督庭的职责
审判监督庭是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协助部门。审判监督庭作为基层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情况的统一主管部门,方便对全院结案率、上诉率、上诉改判发回率、超审限率、对各业务部门办案质量进行统一考评。
四、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模式中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除负责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外,其监督职能亦还纳入到了审判过程中,但是应遵守“监督不越权,督办不办案”的原则。侧重于抓好审判制度的落实、审判纪律的遵守,要与审判监督庭互相配合,负责检查督促各业务庭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对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进行通报。如执行案件的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纪检监察部门应派员到场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与审判工作相配套、相适应的自律机制和防范机制,组织审判人员对纪律条规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和引导,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如何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审判绩效定期通报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应根据立案庭、审监庭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每周制作审判管理通报,每月制作审判动态简报,每季度进行审判绩效排名,将工作进度和成果公之于众,这样可以使每位干警都能在整个工作的坐标系中找准自己的定位,营造出“你追我赶争上游,比学赶超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审判业绩评价机制。我们要充分运用收结案数、调解率、差错案件数、发改案件数等审判管理数据,对法官的专业能力进行定量分析和量化管理,综合考量,累计记分,力求考评的全面、科学,并以此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以及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三)健全纪律作风监督机制。要加强审判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审判管理委员会对申诉信访案件、上级督办案件、当事人反映不廉洁的案件,要进行专项评查,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不断改善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
(四)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在使用、提拔法官,评优评先时,要以业绩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优先考虑业绩评价中业绩突出的法官。对业绩评价结果不佳的法官,不仅要给予批评,使其“知耻而后勇”,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处罚,甚至启动法官惩戒机制,该扣发奖金、工资的扣发,该调离审判岗位的调离审判岗位,该免职的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