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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法院多个部门和个人受表彰
作者:潘 芳 陈 林  发布时间:2011-03-29 16:49:34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下午,洪江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在会议中心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大会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部署。市领导向述照、周尚文、曾长生、段承财等应邀出席会议。

  副市长周尚文宣读了表彰决定,大会表彰了2010年度 “指导人员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人民调解员”等。市法院调解室、安江法庭、郭长松、蒋志勇等集体和个人在会上受到了表彰。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向述照作了重要讲话,市人民法院院长江义顺、市司法局局长罗文华发表讲话,黔城镇南正街支部书记江全秀、托口镇三里村党支部书记黄费全分别在会上做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发言。

  向述照在讲话中对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辛勤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及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广大法官和司法行政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向述照强调,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职能的重要作用;三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四要切实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保障。通过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发展、新成效。

  江义顺同志从法院工作角度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人民法院要与司法局达成更加紧密的联系,保持协同合作共同致力于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二是人民调解要坚持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从而在基层解决矛盾纠纷;三是人民法院多项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息息相关,应当支持、监督法院工作。

  罗文华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意义,强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要认真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三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法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抓好人民调解各项任务的落实。

  最后市人大曾长生副主席做会议总结,他要求有关单位迅速传达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六深入”行动促进洪江和谐稳定。
来源:洪江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