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拉群众,鱼水情深化矛盾;法院联乡镇,防微杜渐消隐患;干警进农户,互帮互助解纷难。”这是洪江市人民法院继开展“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后的又一创新工程。在深化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洪江市人民法院注重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有新作为、新突破。2008年以来,该院广泛开展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过4年多的摸索与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2012年,该院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联系基层工作提出新的思路。该院党组经多次研究,制定出《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联系的工作意见》,意见分为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及方式、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后勤保障五项内容。旨在大力宣传法制,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宣传法院工作,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公信力;提高基层组织依法调处纠纷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群众诉讼负担,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群体形象。意见明确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联系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将每一个乡镇的矛盾排查与诉前调解工作明确到人;并对该工作给予充分的后勤保障。
意见的实施从制度上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联系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