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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工作 助推司法审判
  发布时间:2012-03-30 08:52:0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观念的更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日俱增,更多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群众对法院的工作要求更高、期望更多,如何科学地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是人民法院面临的紧要课题,历史和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坚持群众路线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司法审判工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贯彻群众路线的深度和广度是司法审判工作的试金石。

  在司法审判中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意义:

  一是能增强干警的服务意识,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人民法官为人民”。只有坚持正确的群众观点,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才能摆正自身位置,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视人民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做到热情热心,一丝不苟,时刻心系群众利益,尊重群众诉求,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二是能融洽警民关系,促进司法公信的有效建设。近些年,政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遭遇不少的负面评价,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干警的对人民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粗暴,执法办案搞“一言堂”,专断横蛮,不尊重群众意见,不照顾群众感情,警民关系出现鸿沟,使部分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不认同,成为了制约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瓶颈。只有广大干警充分贯彻群众路线,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工作,做群众的贴心人和知心人,和群众交朋友,拜群众为老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文明的执法形象,才能以心换心,取得群众的拥护爱戴,建立和谐融洽的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审判的信任感和信服度。

  三是能有效化解矛盾,加快定纷止争的办案进程。对于基层法院而言,所处理的多为群众之间的乡邻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无关大是大非,但极其琐碎繁杂,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要真正意义上地平息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单纯地“坐堂办案”是行不通的,如果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倾听、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动当事群众的亲友等协助调处,则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既能化解矛盾,也能缩短结案周期,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窘迫局面。

  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审判要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研究影响警民关系的思想问题、落实问题,积极参与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活动,自省自悟,查摆剖析,解决好服务群众的立场、观点、方法、感情等问题,确保群众工作有动力、有活力、见成效。

一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群众观点的实质是尊重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当前,一些地方的少数干警对群众感情冷漠,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导致警民关系紧张、涉诉信访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这些干警没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没有站稳群众立场,忘记了“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审判工作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广大干警更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牢固树立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的观点,牢固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统一的观点,切实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

  二是要强化群众路线这个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守住了这个根本,我们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背弃了这个根本,各项事业必将阻力重重。司法审判是一项极其敏感的工作,处理不好,把握不当,容易伤害群众感情,丧失群众信任,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要看得准形势,认得清利害,坚决抵制官僚主义和衙门习气,杜绝慵懒散奢、冷硬横推,摒弃高高在上的优越心理,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看、多听、多掌握群众的真实情况和真实想法,切身感受群众的疾苦和诉求。执法办案,要带着深厚感情、带着政治责任、带着敬畏之心,全心全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三要在工作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自觉维护当事群众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利益。历史昭示我们,任何理论、理想、信念,如果不与群众利益相结合,必然是空洞的、无力的;司法工作不是冷冰冰、硬邦邦说教宣判,应该蕴含深刻的司法关怀。基层法官,尤其是边远山区的法官,服务的多为乡村群众,他们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权利意识薄弱,一旦与人对簿公堂,往往茫然被动,不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就要主动探询,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耐心答疑解惑、明理释义,化解其心结和“法结”,同时,要站在减少群众诉累、化解群众矛盾的高度,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为其搭建坦诚沟通的桥梁,以消除误解,助推和解,避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判了之的错误心理;真心体谅群众疾苦,帮助其减少经济和精力损失,在办案进程上,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避免传唤的随意性和因准备不足多次开庭甚至久拖不决,尽量不让群众跑多余路,花冤枉钱。如此等等,虽然简单细小,但却是维护群众利益最具体的诠释和见证。

  四是要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正确的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把创新方法与发扬吃苦耐劳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与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利用普法治理工作、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等契机,串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情,培养与群众的深刻感情,增进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把创新方法与创新思维方式结合起来,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通讯工具和表达方式来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创新方法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坚持整体把握、统筹兼顾的要求,既注重与群众恳谈对话,又强调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情绪在真挚交流中理顺、困惑在深度沟通中消除、矛盾在有效疏导中化解,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作为司法工作者,只有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去,切实贯彻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及群众之所急,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树立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取得司法实效。
责任编辑:曾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