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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群众必须成为基层干警的坚守
作者:吴圣岩 陈志喜  发布时间:2012-04-27 10:08:21 打印 字号: | |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为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脚踏实地,真心实意谋民利、解民忧、惠民生,才能尽到促进基层安定发展的职责使命。

  “基层是最大的课堂,群众是最好的老师”,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广大基层群众为服务对象,扎根基层可以大有作为,但身在基层只有切实贴近群众,才能更真切地掌握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获取群众支持。

  一般而言,基层干警身在基层,应该对基层实际更熟悉,对群众需求更了解,对群众感情也更深厚。但少数干警身在基层,却脱离了基层,脱离了群众。身在基层却一身官气,职务不高却架子不小,把庭所变成了“衙门”,把司法变成了管制,不愿与群众打交道,与群众缺少共同语言。尽管占着地利接着了基层“地气”,却在群众中缺乏“人气”。一些基层干警,工作岗位虽然在乡镇,生活的重心却在城里,工作的重点却在上面,很少查访民意、体恤民情、关心民生。在工作中往往脱离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调处矛盾纠纷,往往不能顾及群众立场,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甚至嫌弃群众麻烦、土气,导致一些矛盾的激化,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

  政法工作首先是群众工作,政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基层干警如果不能真心实意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贴近群众,而是指手划脚或浮夸空谈,带着“情感隔阂”和“作风缺陷”漂浮在基层,只会引起群众更多更大的反感,警民关系只会更疏远。当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基层局势更加严峻,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一直是基层社会的矛盾焦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上诉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而推本究源,往往不是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决策出现问题,而是一些基层干警不能贴近群众,不懂得群众语言,没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诉求,不尊重群众意见,没有安抚好、疏导好群众的情绪,没能有效化解好各类矛盾,云南孟连事件、广东乌坎事件等警民冲突,无一不为广大的基层干警敲响了警钟。

  深入基层,扎根基层,所为所求应该是为群众办实事。基层庭所,不是蜻蜓点水的触点,而是大树扎根的原点;不是深入群众的终点,而是服务群众的起点。身在基层,就要拉近与群众的情感距离,调处好各类矛盾,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身在基层,更要心贴群众、了解实情,更要培养真情,强化责任,干出实效。

  新时代的年轻干警,要有严谨踏实的心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能把基层当做所谓的跳板,而应把基层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舞台,必须在思想上高度尊重群众、感情上切实贴近群众、工作上重视依靠群众,从而真正做到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融洽警民关系、促进基层的稳定与发展。
责任编辑:曾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