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是法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重要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王胜俊院长也强调“调解不仅是审判的一种重要形式,更是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的审判”。洪江市法院通过几年的审执实践,形成了增强法官诉讼调解能力的科学体系:
谋划总体布局,各个方面齐头并进
首先增强调解意识,树立正确调解观念。法官要从案结事了人和的角度认识调解的意义,提高调解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恪守法律,坚持中立,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与选择权。其次加强学习。提高对诉讼调解的认识,提高法律专业素养和文化修养,提高调解文书的质量。再次加强调解培训和多种形式的交流,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方法,丰富和发展调解技巧。最后加强对调解制度的调研和经验总结,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提炼更加科学的理论。
聚焦案件细节,实现个案各个突破
一要认真研究案件,找到矛盾的焦点所在,准确了解各方的需求,把握各类法律关系,做到调解有的放矢。二要树立公正形象,包括外表、行为、言辞、廉洁等方面的公正,让当事人消除戒心和怀疑,在调解中不走走过场,以诚挚的态度转化诉讼当事人的不信任心态,使当事人对主持调解的法官产生充分的信任感,由此接受调解结案方式。三要注意调解时机,调解要选择时机,给当事人一个反思的空间,让当事人自行觉悟,理性诉讼。四要转换调解方式,转庭审的“面对面”方式为调解的“背靠背”方式,让当事人说出心里话。六要分析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七要适时地利用典型案例,改变当事人的态度,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法。八要借助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加强调解亲和力,和当事人对调解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