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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涉毒案件增多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作者:杨丛银  发布时间:2012-08-20 15:18:33 打印 字号: | |
  过去几年,我市辖区内吸毒、贩毒现象经过严打取得了一定成效,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近年来,我院2010年审理涉毒案件为6件8人,2011年涉毒案件为13件14人,今年1至8月已达19件20人,数量增长迅猛且呈现出新特点:

  1、涉毒案件毒品数量越来越少,刑期较短。2010年所审结的6件案件中判处三年以上的为2件3人,2011年判处三年以的有6件6件,2012年判处三年以上的仅1件1人。

  2、毒品种类较为单一。涉案毒品90%以上为甲基苯丙胺(冰毒),该类毒品价格较低、使用简便、致幻效果强烈,渐成主要吸食对象。

  3、屡次涉毒者比例较大。2012年1至8月涉毒案件的19件20人中,其中16人两次或两次以上因涉毒被强制戒毒、劳教或起诉,占80%,比例较大。

  4、隐形操控成规避风险主要手段。贩毒人员大多操纵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成功了提供免费毒品吸食,被抓的话由其独自担责,犯罪行为十分隐蔽。

原因分析:

  1、贩卖毒品的巨大利润是涉毒案件不断增长的主要原因。毒品纯利润一般为40%-50%,有的甚至可达100%,非法暴利使众多价值观偏失者铤而走险。

  2、“以贩养吸”的普遍存在与扩大成为毒品泛滥的温床。涉毒人员绝大部分本身就吸毒,吸毒与贩毒两者相互刺激、恶性循环。

  3、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涉毒人员剧增的客观原因。涉毒人员的父母大多自身素质较低,有些常年在外经商、务工或沉迷于赌博,特别是单亲家庭子女较多,忽视家庭教育和引导,对子女犯罪完全不知情。

4、部分贩毒人员身患绝症,为治病筹资和吸毒麻痹自己,成为又一诱因。有的人患上绝症后破罐子破摔,铤而走险,走上贩毒路。有的因为减轻病痛吸毒,为筹资走上贩毒之路。

  5、部分吸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或劳教后,为尽快取得自由,利用法律漏洞,主动交待贩毒毒品1-2次,从而求得判处几个月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对于吸毒人员来说大多都是以贩养吸,由于强制戒毒或劳教的时间多为二年左右,而主动交待贩毒1-2次,数量在1克以下,按规范化量刑,大多数量刑在一年以下,于是这些人员钻此漏洞旱获取自由。今年1至8月所审结的19件涉毒案件中有10件10人属该种情形,占52.6%。

对策:

  1、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积极开展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明确重点,集中行动。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型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预防与监管,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

  2、加大打击力度。公安机关破案主要来源于“线人”,而这类人员本身就是贩毒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贩毒现象的加剧。因此,建议对作为线人的吸毒人员予以强制戒毒。

  3、深挖案件线索,斩断运作网络。通过落网涉毒人员挖掘潜在销售网络,对毒品销售的各个环节一一击破,斩断以贩养吸和操纵吸毒人员贩毒的运作网络。

  4、对绝症病人建档管理。对绝症病人除国家进行特别病种的医疗保险,进行救治外,医院应将该类人员建档报公安机关备案,以便公安机关对该类人员进行管控,以打消该类铤而走险的念头。

  5、刑罚和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对强制戒毒或劳教的吸毒人员被发现有贩毒行为的,在判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对所处的行政处罚继续予以执行,以杜绝该类人员钻法律空子的想法,对吸、贩毒人员震慑更大。

  6、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打人民战争。针对社会青年、流动人口、青少年等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以各种形式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性,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责任编辑:曾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