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容留卖淫有损社会公序良俗,为人民群众所不齿。但近年来,该案件逐年增多。洪江市法院经对介绍、容留卖淫的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该类案件数量从2010年的1件、2011年的1件、直到2012年8月的10件,逞逐年上升趋势。针对这一情况,通过分析了该类案件产生的原因是:
1、利益驱动。介绍、容留卖淫投入少、利润高,自然而然成了那些介绍、容留卖淫者追逐的行当,为了高额利润宁愿冒风险,在某种程度上讲是该类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
2、部分女性素养差,被迫或甘入卖淫成为诱因。由于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村女性学历较低,缺乏一技之长,面对城市较高的生活水平和来自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女性暴露了安逸享乐、企图不劳而获的心理状态,从事卖淫违法行为,成为介绍、卖淫犯罪的诱因。
3、部分人精神文明观念扭曲,成为引发此类犯罪的社会根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日趋丰富,但部分思想观念无法同日益改变的经济状况相适应,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应运而生;同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所谓“金钱至上”、“笑贫不笑娼”的不良思想,在客观上为介绍、容留卖淫犯罪提供了条件。
4、打击没在形成常态化。由于该类犯罪社会危险低、危害性小,针对此类犯罪,目前通常采取较为集中的打击没有常态化,一些犯案人员在打击查处期有所收敛,但事后又开始猖獗,屡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明显。
建议:
1、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开展各种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按摩等易犯案场所的管理。
2、关注女性就业,帮助女性提高就业能力。建议培训力度,特别是提高女性的就业能力,提升女性的劳动技能,积极拓宽女性就业渠道,避免部分女性因劳动技能较差误入卖淫歧途。
3、抵制不良风气,提高文明程度。建议在犯罪高发的街道、小区内设置专门的宣传点和举报地点,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倡导精神文明,鼓励和发动群众监督和揭发介绍、容留卖淫犯罪,健全防范机制,采用多种渠道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净化社会风气,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4、打击形成常态化。介绍、容留卖淫犯罪的增多,反过来又导致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增多,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在群众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不能因为该类犯罪社会危险低、危害性小,针对此类犯罪就时打时放,让那些犯案人员在打击查处期有所收敛,但事后又开始猖獗、屡禁不止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