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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者应当成为继承和发扬“湖南精神”的先行者
作者:道法自然  发布时间:2013-03-01 14:58:42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2月,万众瞩目的“湖南精神”表述语正式发布,归结为“忠诚、担当、求是、图强”。

  “忠诚”铸就湖湘之魂,“担当”彰显湖湘之责,“求是”体现湖湘之风,“图强”昭示湖湘之路。湖南精神是对璀璨夺目的湖湘文化的凝练概括,是对优良厚重的湖南风尚的传承发展。每一个湖湘子弟,都有责任去继承好、发扬好、发展好。而作为司法工作者,站在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风口浪尖,尤其需要具备湖南精神的伟大特质,勇立潮头,成为继承和发扬“湖南精神”的先行者。

   忠诚固本铸魂,不仅是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也是职责使命和职业素养。司法工作者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惟其如此,才能坚持好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发挥好司法工作的社会职能,确保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科学性。一个不忠诚的司法工作者,必然成为背离人民、徇私枉法的罪魁祸首。担当您聚人心,不仅能鼓舞士气和提振勇气,也能激发责任感和正义感。司法工作者要面对各式各样的纷争,研判各种各样的是非,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不仅需要精湛娴熟的业务技能,更需要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心志,这种心志就是义无反顾的决心和恒心,也即是尽职尽责、义不容辞的担当,没有担当的司法工作者,执法办案必然前怕狼后怕虎,畏首畏尾,毫无底气;没有担当的司法工作者,在繁重的案牍劳形中,必然“吃不了苦、霸不得蛮、耐不住烦”,从而怨天尤人、心萌退意。求是指引价值,体现的是崇尚科学、务实求真的优良风尚。以事实为依据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果没有实事求是的严谨作风,理不清头绪,吃不透案情,不仅平息不了矛盾,彰显不了公正,反而会制造冤假错案,从而激发矛盾,破坏社会和谐,损害司法权威。图强成就未来。古语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论何种职业,何种职级,爱岗敬业、奋发进取都是成就美好前景的不二法门。在当前复杂多变、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社会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司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需要司法工作者去不断地探索总结,这就要求司法工作者好学不倦,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优化执业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水平,切实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在执法办案中精益求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要求。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眼于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总目标,提出“四化两型”和“两个加快”的战略任务,提出了法治湖南建设的基本纲要,广大的司法工作群体,尤其是基层司法工作者,要深入领会和踏实实践湖南精神的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坚持经世致用和知行合一的求是精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担当起应负的责任。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黄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