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湖南省将在长沙、株洲、湘潭3市全面试行绿色GDP评价体系,把经济发展、资源消耗、环境生态评价等指标纳入官员绩效考核体系。(3月10日新浪网)
试行绿色GDP评价体系,无疑是契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意义之举,将有效改观部分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重视、不积极的消极状况。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大行其道,重经济增量无视环境保护,要物质文明不要生态文明的发展思路根深蒂固,在唯GDP论的鼓动下,各级官员热衷于大干快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要能推高经济总量,在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中,无论是高能耗的落后产能,还是高污染的禁建项目,统统照单全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的“首长意志”屡见不鲜、“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屡禁不绝,环境评估流于形式,生态保护抛诸脑后,部分企业无视环保法规,公然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闲置治污设施,环境监管机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默许纵容,或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逐步造成了环保执法上“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管理乱象,涉污企业有恃无恐,《环保法》被戏称为“豆腐法”,GDP增量被奉为求取光鲜政绩的王道,焚林而猎、竭泽而渔等鼠目寸光的短视行为一次次重滔覆辙,于是天不蓝了、地不绿了、水不清了、空气混浊了、鸟儿飞走了……。尽管国家先后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一再重申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偏废,但始终阻挡不住地方政府对GDP增量的狂热追求,个别地方的主政领导早已习惯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此消彼长的惯性思维,总要偏激地以“舍鱼而取熊掌”的心态,心安理得地把生态环境保护弃之一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即是最现实的明证,从2004年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到2005年的重庆綦江水污染事件、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故再到2010年的松花江化工桶事件、2011年的浙江杭州水源污染事件、苹果公司中国代工厂污染环境事件直至2012年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和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及近期的雾霾天气,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和痛心疾首,如此频发多发的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一不昭示着某些地方政府狭隘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不惜污染赖以生存的水土,结果流祸万民、贻害百年。
无数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古语有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失却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草木枯焦、水流污浊,到处机器轰鸣、尘埃扑面,纵然工业文明再发达,又还有何幸福感和满足感可言?家园绝无仅有,保护家园是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既关乎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我们的地方政府犯了太多“只污染、不治理”或“大污染、小治理”的错误,造成了近年来自然生态环境急剧的衰竭退化,大刀阔斧的生态环境修治已刻不容缓,而这,首先需要的即是各级地方官员的大担当、大气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大规模的经济投入,污染企业的“关停转改”不可避免,期间遭遇的阻力和困难不难估量,不论是GDP总量和财税收入剧减的考验,还是下岗失业群体的就业安置,都是不容小觑的社会难题,如果心志不坚、信心不足、能力不强,极有可能在盘根错节的利益博弈和复杂多变的局势考验中半途而废,结果一盘残局七零八落难以收拾,但“守土有责”!保护好、建设好生态环境是各级地方政府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绿色GDP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深入推广绿色GDP评价体系的考核运用,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和官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生态文明观,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污染控制、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三位一体”思路,坚持科学保护、依法治理、全民参与“三管齐下”,严格按照绿色GDP的指标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背水一战的决心,通过教育引导、政策主导和文化倡导,全面强化经济保障、技术保障和法律保障,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留住蓝天白云,护住青山绿水。
保护好、建设好生态环境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希望湖南的绿色GDP评价体系能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不仅在湖南落地生根,更推及全国遍地开花,逐步开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行不悖,生态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相得益彰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