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促调解
作者:周伟 发布时间:2013-03-13 1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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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法院自2008年以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指导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该院又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创新方法促进调解。一是冷却情绪法。对情绪冲动的当事人,首先要设法使他情绪稳定,恢复理智。可以采取将双方暂时隔离,分别做工作,进行降温,也可以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促使当事人静心平气等。二是宣泄委屈法。当事人向法官宣泄时,法官应该倾听当事人诉述委屈,适时给予同情、安慰、疏导。当事人之间宣泄时,要适时给予引导、批评、制止。三是情感感化法。运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当事人施加影响,或者引导当事人之间情感上的相互沟通、使矛盾得到化解。四是心理震慑法。利用当事人的趋利避害心理,唤醒恐惧,使其心理受到震慑,从而履行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通过上述方法使很多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