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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导组来我院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付中文、黄爱军  发布时间:2014-10-30 11:49:25 打印 字号: | |
  • 与干警谈话
  • 座谈现场
  • 座谈现场
  • 督导组点评
  根据市委安排,29日上午,市委第十八督导组来到我院,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在院党组会议室,督导组首先与部分干警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的措施、变化、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进行详细了解。随后,督导组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红卫同志代表院党组向督导组详细汇报了我院“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蒋副院长指出,洪江市法院严格按照市委安排部署,逐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如期完成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夯实审判执行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狠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成效凸显。

  督导组对我院的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认识好,态度端正。对活动非常重视,工作开展循序渐进,资料装订完备整齐,领导班子团结一心;二是措施好,成效突出。在活动中既不折不扣地完成了规定动作,又开拓创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十项规定》解决作风建设问题,开展知识竞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问题等。三是服务好,上下满意。对群众服务态度热情,多渠道开展便民服务,如网上立案、发放司法救助金、组织巡回法庭、院领导亲自下基层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付中文、黄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