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接到一桩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通过该庭干警送达时做工作,原告于立案后不久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现已被裁定准许撤诉。
本是一个屋檐下的两姐妹,因两人在修建隔墙时产生了纠纷,姐妹二人将纠纷最终闹到了法院。按理说事因简单,两位当事人又本是亲姐妹,共同生活了几十年,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可偏偏有不易解的结。
该庭工作人员收到该案后,认真审阅了卷宗,发现早在2012年二人已在我院托口法庭进行过一次民事诉讼,虽然最后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了协议,可在二人心中就此打下心结。“这案情虽简单,按程序办理进行判决也不复杂,可毕竟这是两个亲亲的姊妹。”该庭干警在送达时,深深知道一个案件完美的结果就是案结事了。在结合之前案件的情况之后,通过面谈与电话联系的方式分别耐心的做双方的工作,不厌其烦的向二人阐述着姐妹之间最重要的是感情,希望双方能够解开心结,互相谅解,和睦相处。两位当事人在看到办案人员这样真诚的为二人做工作的同时,姊妹俩之间的那座冰山,也渐渐地开始融化。被告主动地向原告提出会将隔墙拆除,并表示两姐妹本是一家人,没有必要隔起来,最后原告主动的向法院提起了撤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