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蒋某问:经朋友介绍,李伟向我借了2万元,写了借条,主要内容是:2013年1月5日,李伟向某某借了2万元,一年后归还。现在一年期已满,他并没有如约还钱。而且我最近得知他被车撞了,一级伤残,成了植物人。请问,我该如何要回我的钱,虽然他成了植物人,我可以起诉他吗?
答:您好。这个问题的争议焦点就是植物人是否为当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痴呆人)是当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植物人是否为当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有司法鉴定报告和医学上的明确诊断,判断他没有法律规定的自我判断能力和保护能力,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本质特征即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当然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近亲属可以直接代为行使相关的民事权利和参与其他民事活动。
所以综上所述,虽然李伟成了植物人,但你可以起诉他,他的近亲属如妻子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的民事权利和参与其他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