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法院反映电子卷宗生成率统计不科学
蒋秋平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建设智慧法院和落实最高人民法关于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一定成效,根据湖南省高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情况通报,发现电子卷宗生成率统计不准确。
湖南省高院关于电子卷宗生成率的统计数据来源于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根据通报结果,可以推算出计算式为:
“电子卷宗统计”的卷宗数/收结存案件(新)中的新收案件数×100%。
该计算式得出计算结果与实际存在偏差,原因是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收结存案件(新)中的新收案件数包含了司法救助案件和司惩案件,而“电子卷宗统计”的卷宗数未包含司法救助案件和司惩案件。
所以出现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系统设置不科学,“电子卷宗统计”的卷宗数应将司法救助案件和司惩案件纳入,与“案件统计”项目范围相对应。建议对系统的该设置缺陷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