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请您将我从‘黑名单’中移出来好吗?我已经将执行案款全部转给杨某某了,您看这都马上要过年了,我买不到高铁票回家啦!”。春节前夕,被执行人滕某某主动致电洪江市法院执行干警如是说。
原来,被执行人滕某某在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之子恋爱期间,以经营美容美发资金不够为由向杨某某借款20000元,到期后拒不还款。杨某某起诉至洪江市法院要求滕某某还款,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判如所请。但滕某某在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后均未履行义务,并长期在外务工,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2019年春节前夕,因其被限制高消费买不到回家高铁票,便主动现身将执行款支付完毕。
近年来,洪江市法院在抓好执行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两把利剑,大力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取得良好成效,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37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982人次。近一个月来该院执行结案30件,其中15件为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