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法院网讯 因一时冲动,贺某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斧头不但将自己击进牢房,身陷囹圄,而且将自己的法定继承权击飞,现在悔之已晚。
贺某妹与段某才于1989年元旦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婚姻存续期间,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8年3月6日中午,因段某才不肯吃下贺某妹因信迷信化得的茶叶和苹果,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段某才拿起菜刀将贺某妹右手臂砍伤。当晚,双方亲属先后到家对二人进行劝解。待亲属离开,段某才上床睡觉休息,贺某妹则对段某才砍伤自己余怒未消,遂拿出一把斧头,朝段某才脑部猛击一下,致段某才当场昏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贺某妹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而在2018年2月段某才被害前,段某才大女儿段某甲曾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段某才被害后,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挑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属于合同免责而通知拒赔。为维护合法权益,贺某才女儿段某甲、段某乙将保险公司诉至洪江市法院,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五十万元。
洪江市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段某甲、段某乙保险金五十万元,贺某妹因故意杀人,丧失法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