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自3月上旬至11月底,在全省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巩固年活动。
《实施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环境治理与服务、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东方法律网提供)等案件,加大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东方法律网提供)行为的打击力度,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对长江湖南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案件审理,做好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案件、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审判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推进年”工作,突出诉讼重点,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推进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良好格局。要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指导联络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健全外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多元技术查明机制。要积极拓展延伸环境资源司法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宣传方法手段,充分发挥裁判的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素质,弘扬环境治理成效。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司法宣传方面以及考核通报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