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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报废处置一批资产的公告
作者:司法技术室  发布时间:2022-06-06 10:12:32 打印 字号: | |

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

报废处置一批资产的公告

 

根据《关于对洪江市人民法院申请报废处置资产的批复》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通用设备(数量6件,账面原值24871.37元),家具、用具(数量353件(套),账面原值34193.72元),共计359件,合计59065.09元。主要包括:爱普生投影仪1台、空气调解电器4台、佳能打印机1台、办公椅100张、床1张、沙发2张、电视机柜1个、法官台2张、法官椅6张、公诉台4张、公诉椅8个、会议椅2张、礼堂椅27张、两门档案柜47个、木椅1张、三人位旁听椅41张、书记员台2张、书记员椅2张、四人位旁听椅36张、铁皮文件柜1个、五人位旁听椅29个、写字台2张、长条桌39张。

以上待处置资产均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明细表件附件一。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6日—2021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洪江市人民法院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7736333

联系人:蒋建明、黄巡

四、购买方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我院拟采取现场竞价的形式确定购买单位,竞价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洪江市人民法院108办公室,竞价时需提供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货款缴纳至我院提供的账户,并将缴款凭证交至我院综合办公室。逾期未缴纳成交货款视为放弃购买,购买权顺延至报价第二高的单位,以此类推。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我院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院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我院有权追偿。

 

洪江市人民法院

  2022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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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技术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