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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行时】五旬大妈冒充“女儿”网络相亲 诈骗相亲对象19余万元获刑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2-06-15 15:52:25 打印 字号: | |


       洪江市法院网讯  近日,洪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为自己漂亮女儿网络相亲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一审被告人贺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贺某某退赔因诈骗犯罪给被害人蒋某某造成的经济损失19.29万元。


       一名年逾五旬的大妈打着家有“漂亮未婚女儿在外打工”需要相亲的幌子,利用网络聊天软件主动接近未婚男青年。被害人蒋某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添加了微信名为“九姐”的被告人贺某某,两人通过聊天成为了好友。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贺某某冒充其女儿的微信号,先后使用微信名“断了线的风筝”、“三角梅”与蒋某某聊天,以谈婚论嫁为由,获取被害人蒋某某的信任,通过虚构购房、疫情隔离生活费等事情骗取对方钱财,陆续诈骗蒋某某19.2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贺某某犯罪后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婚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网络相亲需谨慎,提高防范意识,在涉及人身和重大财产利益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不要轻易支付大额钱财,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