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法院网讯 近日,洪江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指定监护人案件,系该院首例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案件。
小谢今年6岁,其姐大谢24岁,二人父亲因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因犯罪尚在服刑,祖父母、外祖父均已身故,外祖母年事已高,文化较低且身患疾病,无力再照顾小谢。大谢于2022年9月向本院申请指定其为小谢的监护人。
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向当地社区以及二人的父亲、外祖母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大谢今年6月大学毕业,与外地某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和工资收入相对固定,工作时间基本与中小学作息同步。而小谢2023年秋季将上小学,为避免今后小谢随大谢到外地就学存在障碍,特申请指定监护人。
原来,这一纸申请背后,是小谢生活的现实需要,更是当事人依靠法律,信任法院的表现。该院通过聊天式面谈确定小谢的真实意愿后,结合充足佐证资料,依法指定大谢为小谢的监护人。
之后,该院又邀请小谢身穿法袍体验模拟法庭,激励其树立正确人生理想,争做奋发向上、善良正义的新时代好少年。承办法官还向小谢赠送慰问资金,送上新学期的祝福。大谢和小谢感言:“法律和法院及时解决我们的难题,让我们有了归属感和安全感,法官让我们感受到了爱和温暖。”
洪江市法院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以“关爱、关心、温馨”为原则,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和服务,力争做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最大化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法治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