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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法院:现场旁听“醉驾”案 寓教于“庭”效果好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9 16:40:12 打印 字号: | |


洪江市法院网讯  5月19日,洪江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该院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邀请即将参加机动车驾驶考试的学员现场旁听,寓教于“庭”,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3月29日,被告人向某在吃饭期间饮酒,随后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机动车行驶上路,被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当场对其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予以提取血样,其血样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6.1 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庭审中,被告人向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且有良好的悔罪表现。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向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以案说法,对旁听驾考学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这次庭审旁听,我知道了(饮)酒后驾驶的危害,我考了驾照,一定会遵纪守法,文明驾驶。”驾考学员杨烜在庭审现场如是说到。

 
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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