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河北法院来湘调研座谈会在湖南高院三楼会议室举行,洪江市法院应邀出席,副院长蒋丽君、四级高级法官林安华参会并就少年法庭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与会人员关注与肯定。洪江市法院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
近年来,洪江市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建立“四个专门”和推出“四个创新”能动开展工作,推动少年审判纵深发展,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个专门”为少年法庭插上创新的翅膀。一是建立专门领导机制。成立了高规格的洪江市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检公司、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13家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少年法庭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如办理的朱某和与向某离婚案,双方矛盾尖锐,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经领导小组3次开会研究和组织村镇协调,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宣判后双方情绪平稳。二是设立专门机构。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和怀化中院授牌,洪江市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与综合审判庭合署办公,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该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未案件486件,审结470件,上诉案件无一发改,为未成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800余万元。三是建成专门审判法庭。突出少年审判特点,投入40余万元建成圆桌审判法庭,实行圆桌审判,减少了诉辩对抗,让审判不再冰冷。四是健全专门工作台账。分门别类建立13类涉未案件台账,为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学术调研等工作打下基础。少年法庭申报的调研课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关系探究》入选怀化市法学会2022年法学研究8个课题之一。
“四个创新”推动少年法庭 迈上新台阶。一是创新法治教育方式,组建“天平玫瑰”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大力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电诈和远离毒品、预防犯罪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先后制作10余种法治宣传课件、80块宣传展板,制作发放普法读本读物15000余册(份),“送法进校园”85场次,“法院开放日”9场次,受众达35000余人。二是创新职能延伸载体,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邀请妇联、团委、司法行政等部门人员参加,在庭前、庭中、庭后对涉未案件的当事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随案发放《未成年人权利告知书》。2021年以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75余次,邀请妇联、心理咨询机构当庭开展帮教12人次,发出家庭教育令2份,发放《未成年人权利告知书》7000余份、“给全市家长的一封信”7000余份,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三是创新少年审判模式,设立“社会观护”工作站。2022年11月,洪江市法院开全省法院之先河,引进心理咨询机构开展社会观护调查,成立社会观护工作站,由法院提供经费,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专业服务,对离婚案件、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跟随父母共同生活意愿、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社会观护调查、心理干预,并形成社会观护调查报告,办结社会观护调查案件15件,开展心理咨询、社会观护工作30余人次。四是创新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一个“芙蓉花开”维权平台。大力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先后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7件40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向20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作联合打造“芙蓉花开”维权平台,在洪江市法院公众号上开通线上平台,并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12338”妇女儿童维权平台联通,形成“平台联建、机制联动、力量联合、权益联护”的工作机制,二年来发出司法建议10份,加强行业治理;发布两批涉妇儿权益保护典型案例18个,以小案件诠释法治大道理。
洪江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模式被列为“湖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大事记”,制作发放《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告知书》的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推介,入选“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十大司法举措”,首用社会观护制度判决的做法获《人民法院报》宣传推介,护“未”工作经验多次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新湖南等宣传推介。少年法庭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利剑护蕾”先进集体、怀化市和洪江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等多项荣誉。
未来,洪江市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少年法庭工作的进步和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洪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