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起诉朋友还钱,又怕伤了感情,这两年我们经济情况都不好……”
2024年3月,肖某来到洪江市人民法院雪峰人民法庭咨询其与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事,肖某与易某是多年好友,2018年易某向肖某借了10万元,几年来易某陆续还款6.9万元,2024年春节前,肖某联系易某还款,易某多次避而不见,肖某担心债权得不到保障,故前来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肖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易某,易某表示愿意还款,但是最近经济状况不佳,希望分期还款。承办法官挂了电话,询问肖某“你是否接受人民调解,不但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还可以通过司法确认具有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如果是这样,那当然愿意!”
承办法官随即将相关情况告知易某所在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3月26日,经洗马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雪峰法庭工作人员参与,肖某与易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均表示申请司法确认,事后向法庭提交申请书。
易某表示“我现在经济状况不好,钱我会按协议慢慢还,能不站上被告席,给朋友一个保障也是好的”。
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于4月1日分别前往洗马乡、安江镇收取司法确认申请书,并于次日作出司法确认。“雪峰片区地广路遥,多为山区,当事人到法庭办事很不容易,只要能方便当事人,再辛苦都是值得的!”洪江市法院雪峰法庭庭长杨曼雨如是说到。
近年来,雪峰法庭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弱化当事人对抗,对了解到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与人民调解组织沟通,打好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真正做到化解矛盾到诉前,让老百姓省时省心又省钱,实现“双赢共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