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婚姻,需要双方的用心经营,共同维护。离婚不是一件小事,也不只是你们两个人的事,还有你们的孩子。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请你们认真看一下,当好合格家长,尽量避免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共同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4月16日,洪江市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洪江市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周某与郑某经介绍认识,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间感情逐渐淡漠。2023年3月,原告周某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未判离。2024年3月,原告周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立案后,鉴于双方当事人都在异地不方便出庭,洪江市法院通过云上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杨理、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心理咨询机构代表旁听庭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通过“背靠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经一再劝和无效,双方均表示,夫妻缘分已尽,无和好可能,一致同意离婚。经洪江市法院少年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从有利于两名未成年小孩的身心健康出发,承办法官在庭后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告知书》,教育双方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爱两名未成年孩子,让他们健康成长,避免因离婚纠纷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在认真听取并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表示会严格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无论婚姻变化,都要尽心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