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高效调解,这么快就把这事了结了!”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了一起双方争议较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现场调解,逐步明确争议焦点、理清调解思路,最终双方以赔偿金额11.5万元达成一致意见,肇事方当场将赔偿金支付到位。为此,该案当事人亲属及代理律师双双送来锦旗,对洪江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2023年9月某日,张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江市镇某路段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的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两辆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蒋某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且无证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调解人员了解到蒋某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认为部分项目的赔偿标准过高。蒋某系家境普通的农村家庭,承担不起高额的赔偿费用及由此产生的鉴定费及诉讼费。通过与张某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了解,张某的诉求则为要求蒋某等一次性付清各项损失费。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本案诉前调解与判决的利弊。
经过立案庭法官及调解员不懈努力,最终在第三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很快实现了权利,被告节省了数千元诉讼费,双方都很感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法院立案庭的业务指导。这起较复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收案到诉前调解结案,仅用时19天。
“公平公正化纠纷,尽职尽责促和谐”,“一心为民办实事,多元解纷暖人心”。两面锦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承载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办案质效的认可和称赞,也寄托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期许和要求。
今年以来,洪江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调解47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1.57%,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办理时长4.14天。洪江市法院将继续坚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力度和速度。